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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07 证券简称:华兰生物 公告编号:2022-028

2022

第一季度报告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200.16%,主要系本公司之子公司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本期发行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增加所致。

2、预付账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210.02%,主要系本期预付材料款增加所致。

3、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44.06%,主要系本期购买大额存单理财增加所致。

4、应付票据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125.39%,主要系本期用承兑支付材料款增加所致。

5、应付账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30.10%,主要系本期应付材料款增加所致。

6、销售费用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42.78%,主要系本期服务费减少所致。

7、财务费用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83.41%,主要系本期支付的信用借款利息增加所致。

8、其他收益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76.19%,主要系本期收到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78.02%,主要系本期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

10、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26,431.21%,主要系本期理财未到期相应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

11、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657.58%,主要系本公司之子公司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本期发行普通股股票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安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军民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萍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安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军民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萍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07 证券简称:华兰生物 公告编号:2022-025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4月18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2年4月28日在公司三楼办公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安康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其中3名独立董事苏志国先生、王云龙先生、刘万丽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安康先生为公司董事长。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更好地发挥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作用,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对《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有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董事会选举出的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战略委员会由安康先生、范蓓女士、张宝献先生、安文琪女士、潘若文女士、苏志国先生、王云龙先生组成,其中安康先生担任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安康先生、苏志国先生、刘万丽女士组成,其中苏志国先生担任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由王云龙先生、刘万丽女士、范蓓女士组成,其中王云龙先生担任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由刘万丽女士、王云龙先生、范蓓女士组成,其中刘万丽女士担任召集人。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范蓓女士担任公司总经理,谢军民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经总经理提名,聘任马小伟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张宝献先生、陈正跃先生、刘俊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谢军民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2022年4月28日至2025年4月27日。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029号公告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聘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范蓓女士、马小伟先生、张宝献先生、谢军民先生、陈正跃先生、刘俊女士在任职资格方面拥有其履行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市场禁入处罚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其提名、选举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同意本次董事会形成的聘任决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029号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相关解锁事宜。《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027号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完成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工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该报 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028号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07 证券简称:华兰生物 公告编号:2022-026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4月18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22年4月28日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超援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会议选举马超援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锁条件已满足,本次解锁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要求,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已届满且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本次5名激励对象解锁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对5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持有的195,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07 证券简称:华兰生物 公告编号:2022-027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

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激励对象所持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已经满足,根据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将按照《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办理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的解锁手续。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8年12月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查〈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年12月5日至2018年12月14日,公司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任何异议。2018年12月15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2018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日披露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8年12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修订稿)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修订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9年1月15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修订稿)的议案》。

6、2019年1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7、2019年2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9年2月15日。

8、2020年1月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19年6月17日实施完毕,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数量由20万股调整为30万股;同时,同意以2020年1月9日为授予日,以16.74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5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30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9、2020年2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对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11人所持有的792,75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锁。

10、2020年4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0年4月14日。

11、2021年2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对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11人所持有的5,152,875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锁。

12、2021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对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5人所持有的195,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锁。

13、2022年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对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11人所持有的4,122,3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锁。

14、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对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5人所持有的195,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锁。

二、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说明

1、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届满

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锁数量占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比例的50%。公司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完成日期为2020年4月13日,截至本公告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已届满。

2、解锁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相关解锁事宜。

三、本次可解锁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

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锁数量占限制性股票数量的比例为50%。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5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95,000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0.0107%。具体如下:

单位:股

注:2020年4月,公司实施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即以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1,403,359,0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1,403,359,020股增加至增1,824,366,726股,公司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00,000股增加至390,000股,故可解锁和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均有所增加。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锁的情形;本次解锁的激励对象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锁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相关解锁事宜。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锁条件已满足,本次解锁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要求,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已届满且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本次5名激励对象解锁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对5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持有的195,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锁。

六、律师法律意见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律师束晓俊、万晓宇律师就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事项发表了法律意见,认为:本次解锁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解锁的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解锁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次解锁尚需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相关解锁登记手续。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07 证券简称:华兰生物 公告编号:2022-029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了2021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八届董事会6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组成新一届董事会,选举产生了第八届监事会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并与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新一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监事会主席,并聘任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董事选举情况

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度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安康先生、范蓓女士、张宝献先生、安文琪女士、安文珏女士、潘若文女士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苏志国先生、王云龙先生、刘万丽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个人简历详见公司2022年3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上的《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二)董事长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选举情况

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安康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并同意设立专门委员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具体如下: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且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刘万丽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二、第八届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监事选举情况

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王延朝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度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马超援先生、蔡林林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马超援先生、蔡林林先生与王延朝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个人简历详见公司2022年3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上的《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及《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二)监事会主席选举情况

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选举马超援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相同。

三、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范蓓女士为公司总经理,马小伟先生为常务副总经理,张宝献先生、陈正跃先生、刘俊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谢军民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相同。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谢军民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就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未担任公司监事,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四、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娄源成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娄源成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娄源成的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谢军民、娄源成

电话:0373-3559989

传真:0373-3559991

电子邮箱:hualan@hualanbio.com

通讯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华兰大道甲一号

邮政编码:453003

五、部分董事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王启平先生、安颖女士不再担任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黄培堂先生不再担任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王启平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1,647,513股,王启平先生所持股份将继续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进行管理。安颖女士及黄培堂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董事会对王启平先生、安颖女士、黄培堂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附件1: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范蓓女士,中国国籍,1972年出生,毕业于河南师范大学生物系,研究生学历,医学生物学高级工程师。曾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范蓓女士持有公司2,251,632股,在公司第三大股东香港科康有限公司担任董事,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在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范蓓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马小伟先生,中国国籍,1968年出生,毕业于河南农业大学,应用微生物专业,研究生学历,医药管理正高级工程师。曾任公司生产部经理、研发部经理、生产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马小伟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298,511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在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马小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宝献先生,中国国籍,1971年出生,毕业于河南师范大学生物系,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公司生产部副经理、华兰生物工程(苏州)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公司监事等职。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华兰生物工程重庆有限公司总经理,华兰生物工程(苏州)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宝献先生持有公司1,059,444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在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张宝献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谢军民先生,中国国籍,1967年出生,毕业于山西财经大学会计系,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1992年7月至1997年12月,在郑州纺织工学院从事会计专业教学工作;1997年12月至2010年12月在会计师事务所工作。2010年10月起在公司工作,曾任公司审计总监兼内审部经理,现任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谢军民先生持有公司1,158,380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在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谢军民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正跃先生,中国国籍,1961年出生,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专业,医学博士、教授。曾任新乡医学院副教授、教授、科技处副处长,新疆德源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3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陈正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在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陈正跃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刘俊女士,中国国籍,1976年出生,大专学历。曾任公司销售部副经理、销售部经理。现任华兰生物销售总监。刘俊女士持有公司股票122,850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在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刘俊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2: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娄源成先生,中国国籍,1984年出生,毕业于河南师范大学,法学专业,大学本科学历,2008年6月入职本公司,曾任证券事务专员、证券事务主管、证券部副经理,现任公司证券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娄源成先生持有公司股票61,425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在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娄源成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007 证券简称:华兰生物 公告编号:2022-024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2022年4月28日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选举王延朝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王延朝先生将与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职工代表监事简历如下:

王延朝先生,男,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2011年7月毕业于河南师范大学,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大学本科学历,2011年7月起在公司人力资源部工作,现任公司人力资源部人事主管。王延朝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07 证券简称:华兰生物 公告编号:2022-023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或取消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大会因涉及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4月28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4月2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28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28日0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安康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92,833,3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824,366,726股的48.9394%。

公司董事长安康先生主持了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843,278,0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824,366,726股的46.2231%。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9,555,2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824,366,726股的2.7163%。

(4)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11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51,973,2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824,366,726股的2.8488%。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公司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题进行,无否决或取消提案的情况。经与会股东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92,176,3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264%;反对591,0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662%;弃权65,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74%。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51,316,3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359%;反对591,0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372%;弃权65,9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69%。

2、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92,205,0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296%;反对559,1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626%;弃权69,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77%。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51,345,0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911%;反对559,1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759%;弃权69,1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30%。

3、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892,209,9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302%;反对550,2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616%;弃权73,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82%。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51,349,9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005%;反对550,2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587%;弃权73,1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07%。

4、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92,209,9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302%;反对550,2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616%;弃权73,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82%。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51,349,9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005%;反对550,2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587%;弃权73,1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07%。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1年实现净利润1,099,403,985.00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09,940,398.50元后,本期可供分配的利润为989,463,586.5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517,074,962.12元,扣除2021年当期分配上年度现金股利547,310,017.8元,2021年度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959,228,530.82元。

公司拟以总股本1,824,366,726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共计364,873,345.2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分配现金红利后剩余未分配利润1,594,355,185.62元滚存至下一年度。

表决结果:同意892,259,7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358%;反对558,3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625%;弃权1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17%。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51,399,7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964%;反对558,3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743%;弃权1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2%。

6、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63,149,6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6.6753%;反对29,675,8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3.3238%;弃权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9%。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22,289,6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8867%;反对29,675,8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0983%;弃权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0%。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73,637,5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7.8500%;反对19,122,6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2.1418%;弃权73,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82%。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32,777,4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0660%;反对19,122,6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7933%;弃权73,1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07%。

8、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49,746,0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5.1741%;反对42,720,9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4.7849%;弃权36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41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8,886,0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0973%;反对42,720,9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1979%;弃权36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048%。

本提案已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了《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92,259,7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358%;反对558,3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625%;弃权1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17%。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51,399,7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964%;反对558,3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743%;弃权1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2%。

10、审议通过了《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92,259,7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358%;反对559,1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626%;弃权1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16%。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51,399,7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964%;反对559,1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759%;弃权1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7%。

1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安康、范蓓、张宝献、安文琪、安文珏、潘若文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上述董事任期自2022年4月28日至2025年4月17日。

(1)选举安康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同意875,245,896个表决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8.0302%,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4,385,857个表决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66.1606%。

(2)选举范蓓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同意885,099,684个表决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1338%,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4,239,645个表决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85.1199%。

(3)选举张宝献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同意885,180,884个表决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1429%,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4,320,845个表决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85.2762%。

(4)选举安文琪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同意856,498,528个表决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5.9304%,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5,638,489个表决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30.0895%。

(5)选举安文珏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同意856,524,808个表决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5.9333%,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5,664,769个表决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30.1400%。

(6)选举潘若文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同意891,309,969个表决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8294%,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0,499,930个表决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7.0689%。

1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苏志国、王云龙、刘万丽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董事任期自2022年4月28日至2025年4月17日。

(1)选举苏志国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同意892,118,706个表决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200%,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1,258,667个表决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8.6250%。

(2)选举王云龙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同意892,085,624个表决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163%,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1,225,585个表决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8.5613%。

(3)选举刘万丽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同意892,124,519个表决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206%,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1,264,480个表决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8.6362%。

1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马超援、蔡林林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上述监事任期自2022年4月28日至2025年4月17日。

(1)选举马超援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表决结果:同意 892,154,982个表决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240%,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1,294,943个表决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8.6948%。

(2)选举蔡林林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表决结果:同意 883,445,455个表决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8.9485%,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2,585,416个表决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81.937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本公司法律顾问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律师视频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华兰生物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生物工程考研学校(生物工程考研学校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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