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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清华大学土木工程系

12月15日,清华大学士木工程系发布讣告,中国共产党党员、清华大学士木工程系退休教师史其信教授,因病医治无效,于2022年12月15日凌晨在北京逝世,享年76岁。

史其信教授1970年牛业于清华大学土木建筑系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毕业后留校任教,1985年创建清华大学交通工程学科,1995年创立清华大学交通研究所,2011年退休。

讣告指出,史其信教授一生热爱祖国,追求真理,毕生奉献于党的教育事业,终身致力于推动我国交通事业发展并作出卓越贡献,是我国智能交通领域的先驱者。

在士木工程系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期间,曾任士木工程系党委书记、交通研究所首任所长,大力推动清华大学交通运输工程学科建设与国际合作交流,做出了历史性突出贡献。

在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等领域取得了丰硕的教学和科研成果,倾注毕生心血教书育人,受到国内外同仁的普遍尊重和学生的真诚爱戴。史其信教授治学严谨、正直无私、为人谦和、提携后进,是一位永远值得我们敬重和怀念的前辈和良师。

讣告称,遵照史其信教授家属意愿,丧事从简,不举行遗体告别仪式。沉痛悼念史其信同志!

巨星陨落!中国人民大学荣誉一级教授王作富先生逝世

息来源:人大社法律出版;王作富教授介绍来源: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我国著名刑法学家、中国人民大学荣誉一级教授、博士生导师王作富先生,于2022年12月15日下午因病逝世,享年94岁。

王作富先生是新中国培养的第一代法学家,我国法治发展的历史见证人,新中国刑法学的主要开拓者和奠基人之一,中国人民大学荣誉一级教授,在法学教育、理论研究、我国刑法的起草与制定、服务司法和对外交流诸方面成绩卓著,为中国刑法学的繁荣与发展作出具有开创性意义的贡献。

先生在从教于杏坛的六七十年中,始终心系中国法治建设,情牵中国刑法研究,追梦法治理想,指导的一届届学生已成长为活跃在我国各条司法战线的工作骨干;先生高洁的人品、渊博的学识、严谨的治学态度、达观的处世准则更是法学后人仰慕、学习的典范。

当代中国刑法学名家王作富教授

王作富,男,1928年12月26日出生于河北省唐山市。中国人民大学荣誉一级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中国刑法、外国刑法,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专职顾问,曾兼任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顾问、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北京市法学会理事和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客座教授、《检察实践》学术顾问、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咨询监督员,北京市海淀区、东城区、西城区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理事、《法制日报》法学专家顾问团成员,安徽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国家检察官学院、北京市政法职业学院兼职教授。

王作富1949年考入前中国政法大学三部学习,1950年3月,中国政法大学与华北大学合并为中国人民大学,他成为法律系本科第一期学员,并于同年冬天转入法律系研究生班学习,专攻刑法学。1952年2月,因教学工作需要,他未及毕业即被提前调入刑法教研室任助教,在前苏联专家的指导下,边学习边工作,历任讲师、副教授、教授。1986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他成为刑法专业博士研究生导师。

王作富教授从1952年走上刑法学教学研究道路至今,与中国法治建设尤其是刑事法治建设一起经历了初创的艰辛、萧条停滞的痛苦、恢复发展的欢欣,今天继续昂首走进充满希望与挑战的新世纪。王作富教授始终心系中国法治建设,情牵中国刑法研究,在法学教育、人才培养、理论研究、推动立法、服务司法和对外交流诸方面成绩卓著,为中国刑法学的繁荣与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其高洁的人品、渊博的学识、严谨的治学态度、达观的处世准则更是法学后人仰慕、学习的典范。

王作富教授一生致力于刑法学教学研究工作,为新中国刑法学的创建和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早在20世纪50年代,他就参与翻译了《苏维埃刑法提纲》《犯罪构成一般学说》等刑法学著述,使新中国刑法学在创建初期,得以借鉴国外的刑法理论。50多年来,王作富教授广泛涉猎中国刑法学、外国刑法学、犯罪学等刑事法学各个领域,为不同层次的学生讲授了前苏联刑法、中国刑法总论、中国刑法各论、外国刑法等课程及专题。

自1978年起,王作富教授开始参加我国刑法典的起草工作,1988年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的刑法修改研讨会上,担任刑法总则修改组组长。20世纪90年代以来,王作富教授应邀参加了反贪污贿赂法起草工作,多次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邀请参加对《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等一系列单行刑事法律草案以及专门问题的研讨;并自1990年起,多次应国家最高司法机关的邀请,参加司法解释创制和重大疑难案件的研讨活动。20世纪80年代以来,王作富教授除承担本职教学工作以外,又以极大的热情投身于法学成人教育,先后多次担任电大、函授中国刑法、外国刑法等课程主讲,并且多次为高级检察官、高级法官、企业律师、司法干部、纪检干部等高级司法工作人员培训班,系统地或专题性地讲授中国刑法,而且还应各地政法机关的邀请,不辞辛苦地举办各种形式的刑法专题讲座,大力宣传、介绍中国刑事法治建设的成就及其最新发展动态。

作为一名法学教师,王作富教授从走上讲坛的那一天起,一直将教书育人视为自己的天职,无论是给研究生、本科生授课,还是给专科生、函授生讲授,王作富教授均严肃认真,一丝不苟。在多年的教学工作中,王作富教授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因材施教的教学经验,即:对本科生,要结合实际讲授刑法学的基本概念、原理、原则,对司法干部则要着重针对他们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疑点和难点,从理论上给予深刻的阐明。王作富教授始终坚持认为,理论必须为实践服务,脱离实际,言之无物,搞繁琐哲学,是法学教学理论工作者之大忌。他通过阅读报刊、参加立法机关的立法工作研讨会、司法机关的业务工作会议等渠道,密切关注刑事立法、刑事司法工作的发展动态,注意吸收司法实践经验,反思刑事立法的得失,探讨刑事司法实践中提出的有关刑法问题,充实到他的教学内容和著述中。司法工作人员、学生和读者一致反映,王作富教授的讲课理论与实践结合紧密,论证充分,条理清晰,深入浅出,对实际工作很有帮助,其提出的咨询意见多为司法机关采纳,有的司法机关甚至将王作富教授的咨询意见以文件的形式上报下发。

忘我的工作精神、认真的教学态度、出色的授业解惑艺术换来的是良好的教学效果。从1979年至2004年,由王作富教授指导、培养的研究生已有22人获得法学硕士学位,20人获得法学博士学位,由其亲自指导的一届届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法官、检察官们,多数已成长为活跃在我国各条战线上的业务骨干,其中,既有在司法部门担任重要领导职务的司法实务工作者(包括副部级及司局级领导),也有在刑法理论上颇有建树的中青年刑法学者。王作富教授不仅深受学生爱戴,而且受到学校和社会各界的称赞,1980年被评为中国人民大学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1986年被评为北京市优秀共产党员,1987年被评为中国人民大学首届优秀教学一等奖,1994年被研究生院评为优秀导师,1995年获银事达奖教金一等奖,1997年荣获中国人民大学吴玉章奖金基金会颁发的吴玉章奖金教学奖。

王作富教授一直认为,中国刑法学研究和法学教育只有以一种开放的胸怀,在立足于我国刑法理论研究的同时,放眼世界,才能取得长足的进步,实现理论研究的繁荣。王作富教授多年来,多次与美国、日本、英国、加拿大、韩国等国家以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前来讲学、访问的刑法专家、学者进行学术交流,并自1987年起,不顾年事已高,多次亲赴香港树仁学院、香港城市大学等校系统讲授中国刑法,介绍中国刑法理论研究和司法改革的情况,宣传中国刑事法治改革和法学研究取得的成果,为中国刑法的国际化以及刑事法治建设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王作富教授是新中国培养起来的第一代法学家,对真理坚持不懈的追求,既是其治学做人的座右铭,也是其一生的写照。他认为,刑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刑法理论研究来源于刑事司法实践,最终也应当服务于刑事司法实践;而作为法律文化的组成部分,刑法理论研究既离不开对刑法传统的继承和扬弃,更必须立足于实践,勇于探索,大胆创新,只有这样,刑法理论研究才能保持顽强的生命力,长盛不衰。基于上述认识,王作富教授在学术研究中既注意博采众家之长,又坚持独立思考;既不人云亦云,也不固执己见;既注意学习总结前人的研究成果,又强调学术研究的开拓创新;既注重理论研究的深化与提高,更强调对刑事司法疑难问题的关注和研究。

王作富教授以其坚实深厚的学术功底、精益求精的钻研精神、深刻透彻的分析论证,在刑法学研究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其撰写的个人学术专著、主编或者参加编写的专业书籍达60余部,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

其中,王作富教授参加编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总则讲义》,1955年最高人民法院大量印刷发至全国各级法院参考,成为新中国刑法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

1982年,王作富教授参与编写的全国高等学校法学教材《刑法学》出版,这是我国恢复法学教育后出版的第一部权威的刑法学教科书,曾荣获全国高等院校优秀教材一等奖和司法部优秀教材一等奖;王作富教授1982年主持编写并统改定稿的《刑法各论》一书,是我国刑法颁行后的第一本全面系统论述刑法分则问题并具有一定理论深度和实践价值的有代表性的刑法教科书。该书初版曾于1985年获中国人民大学优秀科研成果奖,再版后曾于1988年获国家教委优秀教材一等奖。

1984年,王作富教授为司法干部编写的40余万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概论》以其论证的深刻性、对实践问题的针对性、严密的逻辑性和语言的通俗性,受到了司法干部的热烈欢迎;1988年,王作富教授的个人专著《中国刑法研究》正式出版。这部53万字的学术专著,是王作富教授多年研究刑法的心血结晶。该书不仅内容丰富详尽,而且紧密结合司法实际,运用典型案例,在阐释立法精神的同时,对司法实践中的各种疑难问题有针对性地答疑解惑。对于争议较大的问题,书中既有不同观点的介绍及评析,又有王作富教授个人的独到见解。该书1991年被评为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同时被中国高级检察官培训中心列为每期学员的必读书籍,成为司法人员办案参考的重要文献。

1988年2月,王作富教授与高铭暄教授共同主编的56万字的《新中国刑法的理论与实践》一书出版。该书不仅对刑法学领域的几十个基本的、重要的专题进行了系统、深入的研究,而且首开中国刑法专题研究之先河,并于1991年荣获全国光明杯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学术著作二等奖。

1989年,王作富教授参加编写的高等学校文科教材《中国刑法学》出版,该书于1992年11月获第二届中国高等学校优秀教材特等奖。

1989年,王作富教授专门为电大学员编写的《刑法分则要义》出版,被列为全国电大学员的基本教材。

1993年,王作富教授主编的《经济活动中的罪与非罪的界限》一书,由于针对性强、实用性突出,受到广大读者的欢迎,出版社两次印刷达3万册,仍供不应求。1993年底该书被法制日报、经济日报等11家新闻单位评为1993年最畅销的十大经济类读物。1996年,应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之约,王作富教授主持对该书进行修订,修订版虽然印刷了15000册,仍然很快脱销。

1999年,由王作富教授主持编写的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刑法》面世。该书荣获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一等奖。

2001年,其主编的大型刑法专著《刑法分则实务研究》二卷本出版。这部176万余字的学术专著(第二版增至200余万字),在注重阐述和深化刑法分则有关基本理论的同时,特别强调研究问题的针对性和研究内容的实务性及其可操作性,受到理论界和司法实务部门的广泛好评,为司法实务部门办案提供了有益的帮助。

北京师范大学数学科学学院讣告,送别两位老教授

12月14日,北京师范大学数学学院发布讣告:中国共产党优秀党员、北京师范大学数学科学学院教授黄登航同志,因病于2022年12月14日7时34分在北京逝世,享年88岁。

校方介绍,黄登航教授生于1935年6月2日,浙江嵊县人。1954~1958年在北京师范大学数学系本科学习,毕业留校任教。1956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0年4月任讲师,1959年获北京市先进工作者称号。1960年至1962年任电子教研室主任。1965年8月至1966年12月和1979年8月至1982年6月任系党总支副书记,并担任5届系党总支委员,教工(二)党支部书记。1988年6月任副教授。1991年被评为校优秀共产党员。1995年10月退休。

黄登航教授在数学系从事《高等代数》《近世代数》等课程的教学工作,担任多年本科生年级主任和班主任工作,对工作认真负责,关心学生成长,受到学生的好评。合著《高等代数》,发表代数和教学研究论文多篇,任美国《Mathematical Reviews》评论员。

一周前(12月7日),该学院还发布了另一则讣告:中国共产党优秀党员、北京师范大学数学科学学院教授薛宗慈同志,因病于2022年12月6日16时在北京逝世,享年94岁。

讣告介绍,薛宗慈教授生于1929年6月29日,河北平山人。1948~1952年在辅仁大学数学系本科学习。1952年院系调整,辅仁大学主体并入北京师范大学。她毕业后留在北京师范大学数学系任教,1956年4月任讲师,1979年8月任副教授,1990年4月退休。

薛宗慈教授在北京师范大学数学系多年从事《数学分析》等课程的教学工作,对学生认真负责,受到学生的好评。合著《微积分学讲义第1~3册》《微积分学讲义专册》《数学分析习作课讲义(上、下册)》,其中《微积分学讲义第1~3册》获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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